对于肥料生产企业而言,欧盟市场蕴含巨大发展潜力。获取欧盟CE认证标志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并实现自由流通的核心前提,堪称合规准入的关键凭证。
值得注意的是,许多企业在申请欧盟CE认证的过程中,可能会忽视一个关键的合规环节——欧盟REACH法规,导致认证延误甚至失败。
瑞欧科技将深度解析肥料产品出口欧盟时,在肥料产品法规(FPR)和欧盟REACH法规下的双重合规要求,助力企业顺利开拓欧盟市场!
首先,合规的前提是需要明确您的产品属于哪一种类型:
肥料原料:指用于生产肥料的物质或混合物。这类产品主要受欧盟REACH法规的约束。
肥料成品:指直接可以销售给终端用户用于农业生产的产品。这类产品则需要同时满足FPR和REACH两项法规的要求。
肥料成品获取欧盟CE认证的核心前提是符合欧盟肥料产品法规(FPR)要求。
在此过程中,产品成分需按组成材料分类(CMC)进行归类,该分类结果将直接决定企业是否需要履行欧盟REACH注册义务。
部分CMCs(如CMC 1, 3, 4, 5, 6等):FPR法规明确要求,若产品成分属于这些分类,需要完成REACH注册才能通过CE认证(除非符合相应的豁免要求)。
其他CMCs(如CMC 2, 7, 8, 9, 10等):虽然FPR本身不强制要求这些分类的产品进行REACH注册,但若其中的原料年出口量超过1吨且不满足REACH的豁免条件,仍然需要根据REACH法规的标准要求完成注册。
在某些情况下,FPR对REACH注册的要求远高于普遍认知,这也是许多生产商最容易忽视的地方:
01. “零门槛”注册要求
通常,年出口量低于1吨的物质无需进行REACH注册。但根据FPR法规,只要产品成分属于需要注册的CMC类别(如CMC1等),即使年出口量低于1吨,也必须进行REACH注册。
02. 更高的注册吨位要求
即便企业的出口量很小(例如低于1吨),FPR法规也要求REACH注册卷宗必须包含至少10吨及以上级别的数据和一份化学安全报告(CSR)。
这意味着,企业无法按照最低的“1-10吨”级别进行注册,而需要投入更多成本和精力来满足这一更高要求。
如果企业的某种物质已经按1-10吨注册,则需要进行卷宗更新提升吨位,才能满足FPR的要求。
这些超出常规的“隐藏”要求,正是导致许多企业在申请CE认证时遭遇意外挫折、延误产品上市计划的关键原因。

一图总结欧盟肥料产品REACH注册合规要求
欧盟法规合规不应成为业务拓展的阻碍。肥料产品,尤其是成品,需同时满足FPR与REACH法规的双重合规要求,而FPR框架下隐含的REACH注册要求进一步加剧了合规复杂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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